半岛平台71岁保洁大爷被开除上吊!公司赔1万3封遗书催泪:被你们逼的
时间:2024-07-26 05:24:02半岛官网社会上本来就对老年人就业有歧视,很多单位五十岁就不要了,71岁当保洁,但凡有点退休金,也不至于雨淋日晒,物业还折腾老人,日子怎么过啊?
4月15日,媒体爆料:辽宁大连一位71岁的老大爷,在小区里当保洁员,因工作得不得认可,被物业公司呵斥并辞退,老人想不开,一气之下在物业办公室上吊自杀了。
“你们不是人!我这么做,都是被你们逼的!”老人在自杀前,写了三封遗书揣在兜里,封封血泪透纸,催人泪下。
第一封信只有两句话:“我的事情,你们自己知道就行了,别告诉别人。”老人不想给家里人添麻烦,更不想让这事传出去让家人难堪。
最让人心痛的是第三封信,是写给他儿子的,自己选择走这条路,都是因为物业公司对他不公平。他还嘱咐儿子,一定要好好照顾妈妈,别为他的离开难过。
老人都71岁了,手脚不灵活是客观存在的,可物业班长偏偏大声呵斥大爷:“你明天不用来了,地都扫不干净,你还能干啥?回家捡你的破烂去吧!”
大爷被开除回家后,一直闷闷不乐,吃不下饭,睡不着觉,也不跟家里人说,自己一个人憋气。
大爷服务的物业公司却觉得也很委屈,公司经理坦言,老人工作不到位被辞退,作为用人单位无可厚非,老人是被辞退一周后才自杀的,这笔账怎么也不该算在他们头上。
有律师分析:法律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关系规定得一清二楚。通常来说,雇主需要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,还要保证员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权益不受损害。大爷自杀时,既不是在工作的地方,也不是在工作时间。而且是被辞退一周后发生的。这些因素都可以影响到法律责任的判定。
如果能证明是物业公司的不当行为直接导致了这场悲剧,物业公司肯定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大爷选择这条不归路,还与他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、家庭情况等诸多因素有关,显然不是物业公司单方面造成的。
法律责任的区分需要充分的调查取证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当前老年人过日子是真不容易。他们忙活了一辈子,71岁还得出来扫大街,说到底还是穷,这又是谁的责任?
物业管理层任意斥责,丝毫不照顾老人的自尊心。可能不违法,但良心上能过得去吗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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